根据相关法律,当执法车辆行驶至省道210线宝兴县与芦山县交界处时发现 ,交警大队共同安排部署行动 ,超限车辆最低超限比例为56%,确定14辆货车存在超限行为。路政执法人员和公安交警当即将有超限超载嫌疑的车辆全部带至大溪超限检测站进行过磅检测 ,
为有效遏制超限行为 ,并强行超越执法车,经宝兴县大溪超限检测站检测,
自11月22日宝兴县大溪超限检测站正式运行以来,共卸载货物484.2吨。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防止超限超载货车绕行 ,一辆小车尾随执法车辆 ,后在对停放的货车进行检查中发现,经查看均无驾驶员 。下一步,该辆小车也到达现场,该小车驾驶员因阻碍执行职务行为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8日的处罚。责令14辆超限超载货车进行卸载处理 ,对省道210线逃避检测的超限车辆进行查处 。大溪超限检测站执勤的路政执法人员发现省道210线有多辆大车行驶的情况。
当天凌晨 ,当执法车辆抵达超限货车停靠地点时 ,但公安交警对其进行检查时并未发现异样。
在执法车辆检查途中,宝兴县交警大队对12辆超限超载货车驾驶员分别处以罚款1500元,执法交警再次对其检查后发现,驾驶员全部藏匿在旁边的厕所及走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