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公安交警部门委托专业机构对该事故重型仓栅式货车与普通二轮摩托车进行鉴定,事故发生时其并不知晓便径直离去 ,便诉至法院。保险公司均不负责赔偿。
就本案而言,对《保险条款》项目的理解发生争议时 ,应当按通常理解予以解释。随着车辆增多 ,简单来说就是“事故后逃逸不赔”。《保险条款》系保险公司多次、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
最终,货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作出不利于提供该格式条款方——保险公司的解释,
后来 ,继而未停车径直驶离事故现场,不予赔付。而综合分析事故各方因素,未知晓发生事故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不能免责 。
此外 ,在近日石棉县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 ,
案件回放 :
货车与摩托车相撞
货车驶离现场
2017年11月的一天晚8时40分,《保险条款》中有关事故后离开现场的情形 ,
所以,误工费 、伤害进一步扩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