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晓明
县人针对当月的办案情况认真进行研判,以此避免不必要的退回补充侦查和延长审查起诉期限的情况发生,固定证据 。同时每半个月将“案件比”情况通报至各办案人员 ,让“案件比”发挥好指挥棒的作用 。截至目前,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对于案件中需要补充侦查的事项,及时与公安机关沟通 ,督促做好后续的侦查取证工作。监控 ,及时解决问题,提出具体解决措施 ,通过《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逐一列出侦查方向和措施。
天全县人民检察院要求刑检干警进一步转变思路,剖析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非证据问题而导致案件延期及退查的情况,从源头上防止“问题”案件进行审查起诉环节。规范退查案件流程。案件管理部门在案件受理时对案件进行初步审核,吃准案件证据 ,天全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案件比为1:1.46 ,